2026年清明节廉洁提醒
学院全体干部、教职工:
清明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,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,学院纪委特此提醒:
1.严禁公车私用。不得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2.严禁违规消费。不得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支付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、住宿、餐饮等费用;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旅游安排。
3.严禁借机敛财。不得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有价证券等;不得借祭祀之机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、攀比炫富。
4.严禁封建迷信。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;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不得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、燃放鞭炮。
5.严禁团团伙伙。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“老乡会”、“校友会”、同学会、“战友会”;不得编织“关系网”,拉小圈子,搞团团伙伙或非组织活动。
6.严禁违规吃喝。不得违规公款吃喝;不得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;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。
7.严禁师德失范。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、消费卡等财物;不得在网络或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;不得发生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行为。
8.严禁擅离职守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,不得脱岗漏岗;不得随意换班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9.严格外出报备。不得外出不报、漏报、迟报以及谎报瞒报等违规行为。
10.严禁酒后驾车。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、醉驾“高压线”,不得以身试法,置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。
11.严谨赌博行为。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,也不得为赌博提供场所、资金或便利条件。
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带头遵规守纪,廉洁过节,共创学院良好形象。
云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
2026年4月3日